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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2005年度检查将全面展开本文关键字 新闻热点 广告 中国证监会7月28日在网站上发布公告,将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2005年度检查工作。通知要求参加年检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于2006年8月15日前将年检报送材料及电子版年度检查申请表、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一并报送注册地证监局。设有分支机构的参检机构,应按年检报送材料的格式填写分支机构有关情况,于2006年8月15日前同时报送注册地和分支机构所在地证监局。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年检材料的机构,不得继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根据通知,本次年检对象为通过2004年年检的专营类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报告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通知规定,对报告期内,存在内部控制薄弱、人员和分支机构管理混乱,对应报告或备案的事项多次发生漏报、迟报或不报,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内幕信息为依据等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通知规定的11项情形之一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责令限期整改1个月。整改期间停止新增原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监会将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整改验收情况将作为是否通过年检的重要依据。 报告期内,存在不能持续符合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条件,拒不整改、未按期上报整改报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没有明显效果或者在整改期内继续开展新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等通知规定的17项情形之一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予通过年检。 来源:佐思信息 如果您希望与本文章的作者或其所在机构,进一步交流,请联系:畅享网 姜小姐 jill.jiang@amteam.org | 021-51096826-112 | 在线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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