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府CIO本文关键字 行业研究 广告 早在1995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就明确授权在政府部门设立负责信息技术的CIO。《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授权在管理与预算处(OMB)下设立一个美国CIO办公室,由总统任命的CIO出任办公室主任。1996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修订案》,明确规定每个联邦机构都要设立CIO职位,负责本部门或本地区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化项目监督和评估、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该修订案还要求建立一个CIO委员会,以便定期地指导和协调执行机构中与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管理有关的活动。 如果您希望与本文章的作者或其所在机构,进一步交流,请联系:畅享网 姜小姐 jill.jiang@amt.com.cn | 021-51096826-112 | 在线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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