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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早在1994年,台湾就规划了信息2000年的应用前景,也就是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其对目前台湾的网络商业运用和民间运用和发展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从电子政务方面看,2002年行政机关已有75%可联机上网,上网人数超过12万人并决定推动行政机关局域网络的建设、因特网普及率以及信息网站设置率达到百分之百,并推动电子认证与安全稽核,实现网络便民应用,提升政府行政效率。
在电子商务方面,1997年,台湾“经济部”就开始联合本地ISP、消费者组织、信用卡组织、金融机构和各政府职能部门筹建“电子商业协盟”,推动台湾电子商务的发展。到1999年已有300多个在线商品服务商业,主要提供CD唱片、电脑周边产品、图书、鲜花等服务。据最近一项调查显示,到2001年,岛内已有26.4%的企业上网。而在已上网的企业中,有一至两成的企业进行网上采购或销售。上网的企业大都是规模较大的企业,上网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客户需要,网络的主要用途是信息传递和商业研究等。
台湾信息产业是全球最主要的生产基地之一。80年代以来,台湾的信息产业持续高速发展,1999年的产值就已达3210.23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名列全球第三,比德国和韩国都多一倍以上。半导体的产量也居全球第四。在信息产品中有14种的市场占有率居全球首位,如扫描器占91%,电源供应器占75%,键盘为68%,集成线路器为66%,主机板64%,显示器和鼠标都为58%。笔记本电脑1999年全球共生产1900多万台,台湾的产量是950万台,占49%。2000年其笔记本电脑的市场份额进一步上升。信息产业对台湾经济成长起了重要作用。在全部出口额中,信息产品占近40%,已成为台湾出口第一大产业。
现在,台湾信息产业也开始加快对外投资的步伐,为了降低成本,不少工厂陆续外迁。其中最主要的去处就是祖国大陆。台湾“经济部”不久前统计,2002年上半年台商对祖国大陆的投资金额超过11亿美元,其中电子和电器业占64%,即达7亿多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4%。台湾资策会下属的资讯市场情报中心(MIC)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02年台湾超过半数的IT硬件将会在祖国大陆生产的。MIC指出,台湾IT产值今年将扩大,约为250亿美元。
二、电子政务
(一)电子政务建设情况
2002年,台湾电子政务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网际服务网,推动机关网站建设
构建机关因特网骨干,降低机关使用因特网门坎。政府网际服务网提供虚拟网站服务,并充实网站内容。建设电子化政府整合型入口网站,提供单一窗口服务。
2.推动基层网络应用
推动“课股有信箱,讯息瞬间通”,推动公文电子交换,结合电子凭证签章,建立机关电子邮递服务基础环境。推动“村村有计算机,里里上网络”,试行推动村里便民网络服务点,建设便民服务网站。超过6,500个村里已完成网页数据建设,并建设偏远地区上网据点174个。配合扩大内需方案,加强推动办公室自动化及服务上网,完成全部基层公所网络建设及联机上网。
3.推动网络行政便民应用
“行政院”所属一级机关平均电子发文比率达35%;已逐步达成“中央部会”公文与县市政府电子交换。完成电子采购政府招标信息公告系统、全省法规数据库建设等网络行政应用项目。推动因特网便民应用,已提供各类所得扣(免)缴凭单数据网络申报、营业税网络申报缴税、电子公路监理等网络应用,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便民服务。
4.电子认证与安全稽核
建立因特网电子认证机制,提供网络身份识别服务。已建认证管理中心(GCA),发放20万张电子凭证。同时制定“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信息安全管理要点”及“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信息安全管理规范”,推动信息安全稽核。
5.推动“网网相连电子闸门”
促进跨机关信息整合,简化作业流程,减少书证誊本使用,以达成“一处收件,全程服务”目标。推动户役政信息系统与警政、税务及法务实施联机数据查验作业;推动公路监理与税务、法务联机数据查验作业;推动地政电子闸门跨机关联机、免书证誊本便民服务。
(二)电子政务发展重点与配合措施
1.基础环境建设
统筹提供网际服务网营运服务,建置网络应用环境。建立电子认证及安全制度,在网络上提供身份及资格认证服务,确保信息交流可信度,增进网络活动保障。建设网络安全防护与通报机制,推动安全稽核制度。
2.加强计算机化推广
落实业务计算机化,消除机关计算机化死角;运用新信息与通讯技术,提升信息系统功能与信息应用层次。推动办公室自动化,革新办公方法。结合国土信息系统,发展施政规划应用。
3.加强政府信息共享与整合应用
运用因特网技术,推动跨机关电子闸门应用及数据交换共享。减少书证誊本核发数量,减免书证誊本使用,发挥整合应用效益,提升作业效率。
4.推动上网服务应用
优先选择民间企业之申办事项,提供网络申办作业。推动网络便民申办服务,建设整合型入口网站,提供网络服务;推动流程再造,提供网络单一窗口的便利服务。普及因特网应用,缩短地理位置偏远地区民众及信息弱势族群之数字落差。
5.提升户役政信息系统效能
推动户役政单一窗口化作业,新增户役政跨县市、跨所业务服务项目;规划户役政网络在线申办服务,民众可利用因特网,请领当事人户籍誊本、兵籍证明等文件。配合公共密钥基础建设(PKI),设置自然人公钥凭证服务之凭证注册窗口,提供在线申办服务应用凭证。
提供户役政信息流通服务,利用户役政电子闸门系统,提供户籍异动等数据,并接收入出境人口、查(撤)寻人口等通报。全面换发“国民”身分证并建立“全国”领证人口相片影像数据库,提供查询影像信息。建立户籍影像数据库,以户役政网络联机方式,提供跨机关检索、调阅除户誊本等功能。
6.执行“第二代地政信息管理方案实施计划”
推展桃园县、台中县、台南县、台南市、高雄县、屏东县及花莲县等县市地政电子闸门作业,推动图文电视、辖区内跨所誊本核发等网络作业。
7.推动车路动态信息服务
建设国道交通控制系统、城际快速公路交通控制系统、国道替代道路交通信息搜集系统;建立交通信息管理及协调指挥中心。
扩充台中市及高雄市公车动态信息系统;推动都市交通控制系统软件标准化。
三、信息产业
(一)通信业
据最新公布的数据,台湾电信业2002年上半年销售额为1072亿新台币(31.7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在电信产品中,手机产品的销售增长率及销售收入都位居第一,分别为75%和321亿新台币(9.51亿美元)。2002年上半年台湾电信制造业30%的产值都为手机产品占据。局域网产品的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3%,达到了310亿新台币(9.19亿美元),位居第二。然而有线用户端设备及办公室端交换设备部分的销售情况却比去年有所下降。宽带设备部分的增长主要是无线、网络及宽带接入产品。无线设备部分上半年销售收入增长56%,其中移动电话与无线局域网设备增长最快。到2001年底,台湾的移动电话普及率位居世界第二、亚洲第一。电信投资支出占GDP的比例为9%,位居亚洲第三。
(二)上网人数
到2002年6月底,台湾网络人口数达到808万人,网络普及率为36%,其中宽带用户达161万,无线上网占总上网人口的6%。使用电话拨号上网仍是网络接入的主流方式。但是,宽带接入人数一直在增长。其中,ADSL(非对称式数位用户回路系统)宽带上网达140万户,使用有线电视缆线数据机(Cable
Modem)宽带上网用户为21万户,其他的宽带接入方式,例如专线、ISDN、卫星上网,加起来约2万户;学术网络有300多万户。
(三)无线宽频上网
台湾岛内正加速普及公共场所无线宽频上网,目前约有300个无线上网的公共场所已陆续投入使用。无线宽频上网现已落户咖啡店、饭店、机场等公共场所,拥有79家分店的岛内最大的咖啡连锁店星巴克以及340多家麦当劳都有意搭上无线宽频上网的“列车”。在台北的一些咖啡店,只要有一张无线网路卡,就可以利用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等就地上网,费用为每分钟1到3元新台币不等(1美元约合34.5新台币)。到2001年9月底,宽频用户明显增加,已达90万户。
(四)在线银行
在线银行的网友人数由2001年5月的68万人,增长至2002年5月近126万人,增长幅度达85%。
在线银行网站包括花旗、中国信托、汇丰及台新等,多以各种不同的在线转帐功能来服务客户。而PEMB(专业人士、经理、管理阶层及商人)是在线银行最多类型的访客,在5月份占所有在线银行的访客人数半数以上。以收入来看,月收入在4万5至6万5之间的访客为最大族群。
四、教育信息化
台湾从1997年7月至2002年6月投入60亿元新台币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台湾教育部门已提出信息教育基础设计四年计划,将投入46.8453亿元新台币,以充实学校信息设备。80%的公立中小学可联通台湾学术网络。台湾教育部门要求,70%的教师应强化信息意识并具有电脑应用技能,以推动信息应用教学、改善教学模式,普及全民信息教育。
五、相关政策法规建设与实施
“知识经济发展方案”到2002年6月底,实施的136项具体措施,已完成(含提前完成9项)119项,达标率87.5℅。
在法律增修方面,到2002年6月底,已推动“公司法”、“电信法”等15项法案完成立院三读,而“商标法”、“专利法”等4项法案则已完成行政院审查。另外,“专利审查官资格条例”等2项法案经研究后无修正之必要,“广播电视法”等八项法案则移列至其它计划续予推动。
行政命令部分,到2002年6月底,已公布“创业投资事业范围与辅导办法”、“证券商管理规则”、“全权委托代客操作”相关作业规范、“信托业法”18项相关子法、“电信普及服务管理办法”及“劳工保险失业给付实施办法”等31项行政命令。修正“内政部推展社会福利服务补助作业要点”1项仍在推动中;另外,“农业推广实施办法”等4项则移列至其它计划续予推动。
到2002年8月6日,计有“网络学习发展计划”等49项措施,分别纳入“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行政院加强生物产业技术方案”、“行政院科技人才培训及运用方案”、“电子化政府推动方案”等计划或由“政府改造委员会”、“行政院财政改革委员会”、“行政院组织改造推动委员会”继续推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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