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通过电子签名法

2004-8-29 18:11:06【作者】 畅享网 【进入论坛】
本文关键字 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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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Team.org消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电子签名法。这部法律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已正式诞生,将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点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的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它类似于手写签名或印章,也可以说它就是电子印章。 

随着这部法律的出台和实施,电子签名将获得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意味着在网上通行有了“身份证”。专家认为,这部法律将对我国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除电子签名法外,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8日上午还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和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学位条例、土地管理法等10部法律修正案后,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十七号至第二十八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些法律和法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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