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通过电子签名法本文关键字 政策标准 广告 AMTeam.org消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电子签名法。这部法律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已正式诞生,将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点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的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它类似于手写签名或印章,也可以说它就是电子印章。
除电子签名法外,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8日上午还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和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学位条例、土地管理法等10部法律修正案后,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十七号至第二十八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些法律和法律修正案。 如果您希望与本文章的作者或其所在机构,进一步交流,请联系:畅享网 姜小姐 jill.jiang@amt.com.cn | 021-51096826-112 | 在线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