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竞争为导向的电力体制改革(AMT研究院 杨赟)计划经济体制下,单纯依靠行政管理手段的体制模式和监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电力工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既不能在现行的电力运行体制条件下实现市场的效率和公平,更不能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实 广告
从80年代中期到现在,中国的电力工业改革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80年代中期开始的以解决缺电为目标,实行集资办电、多家办电、多渠道办电和利用外资办电的政策,改变了“电厂一家办,电网一家管”的局面。 第二阶段是在1997年,主要是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国家电力公司,原来电力部行使的政府管理权移交给国家经贸委,从而解决了政企不分的问题。 电力体制政企不分的问题解决了,但行业垄断问题依然存在。当在1997年、1998年电力供应形势发生逆转,由电力供应短缺局面结束之后,电力出现了总体上供需平衡,甚至供大于求的局面,国家电力公司垂直一体化垄断的体制性弊端显露出来,具体来讲,国家电力公司既是一个电网的运营者,同时也是一个电厂的运营者。电网在电力工业中具有生产指挥权的,当需求不足时,哪些发电公司发多少电由国家电力公司说了算,这样垂直一体化的体制弊端就暴露出来。再加上占有装机容量一半规模的独立电厂,要求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于是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揭开新一轮的体制改革。 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于2001年10月下令,由国家计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停止由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改革方案的办法。2002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这次电力体制改革,比前两次的意义更大、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也更大。 具体来说,中国电力行业大规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 全部正文,已经申请获得AMT ID的企业会员请用ID登陆,直接查询文档号码00.044.704 本文将发表于 AMT前沿论丛----驱动电力行业信息化 作者联系方式:maggie.yang@AMTeam.org 如果您希望与本文章的作者或其所在机构,进一步交流,请联系:畅享网 姜小姐 jill.jiang@amteam.org | 021-51096826-112 | 在线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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