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信息化指标体系及其测度与评价(修文群)

2004-5-24 17:37:15【作者】 畅享网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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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信息化的测度,是指从定量角度来考察国家或地区的信息系统及其环境的现状、质量和发展潜力,反映国家或地区信息化的程度与进度,通常采用信息化指数模型表示。

准确客观地评价区域信息化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必须依靠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由于信息化过程涉及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技术等诸多方面,所以需要根据信息系统的特点,从不同的侧面和层次,结合时空变化,建立一整套指标体系,对信息化发展进行客观的定量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以确保信息化目标的实现。

建立信息化指标体系,必须以信息化的基本规律为基础,关注信息化要素的特点及其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评价信息系统状态的指标集合。这种指标集合是相关指标的有机组合,可对复杂系统进行多指标综合评价。

1. 区域信息化指标体系

区域信息化测度应从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发展能力三方面来概括。发展水平主要指区域信息化的发展状况,包括信息化要素的数量和规模;发展质量侧重信息系统的结构和经济效益;发展能力涉及自然、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管理等综合指标。在信息化指标体系框架中,每个综合指标都可通过时间、空间、结构、效益等属性来反映其特征,照此构建指标体系可有效地减少任意性。

指标体系的建立

区域信息化指标体系的建立,包括体系框架设计、指标选择、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库建设、模型运算、空间叠加分析、可视化表达等步骤。
指标数据获取包括统计资料、问卷调查(部分主观指标)、普查数据、实测数据(如遥感数据、网站数据等)。
空间数据的数字化是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的支持下,首先对地图进行扫描,然后分层进行数字化,建立空间数据库,并通过数据库管理模块输入属性数据,将空间数据库与属性数据库连接起来。

指标权重是对每个指标在整个体系中的相对重要性的数量表示。权重确定合理与否对综合评价结果和评价质量将产生决定性影响。由于区域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比较庞大,因此常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在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中,由于各个指标的量纲、经济意义、表现形式以及对总目标的作用趋向不同,不具有直接可比性,因此必须在对其进行无量纲处理和指标价值量化后,才能计算综合评价结果。

将价值量化后的指标作为地图要素的属性值,存储于数据库中,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叠加功能,通过不同图层之间的分析计算,将属性合并,生成新的图层。

在平面地图的基础上,将信息化指标作为区域Z值,进行有效拉伸,生成三维真实地图,使信息系统及其要素的空间分布规律得以直观体现。

指标体系的组成

区域信息化指标体系的建立要从发展状况、质量、能力建设三方面考虑,有关指标分别为:

●发展指数反映区域信息化的发展现状和水平;
●质量指数反映区域信息化的效益体现程度,包括稳定性(波动情况)、公平性(空间差异)、持续性等;
●可持续能力指数反映信息化对区域未来发展的影响,从资源、环境、生态、人口、经济、科技、决策管理水平、开放程度等方面来衡量区域信息化建设的潜力。

信息化指标体系的建立应深入结合区域特点,考虑信息化发展现状及中长期发展目标以及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同时注意反映区域之间人文和自然要素的空间分布差异(划分地区发展类型,不同要素在不同类型中占据不同权重)。在具体指标的选取上,应以全国及省区统计年鉴所载的统计指标为主,同时包括信息产业部的行业最新统计指标,使体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此外,应结合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分析不同区域的空间差异性,发现信息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结合区域的阶段发展目标和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调整政策参数、制定新政策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调控区域信息化的发展布局。

由于对区域信息化水平和能力的评估涉及众多指标,各区域之间的指标数值互有高低,因此必须把各指标的情况综合起来形成单一指数,以符合多目标综合评价的要求,然后进行相互之间的综合比较和综合评价。依靠传统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不免带有主观化的评价倾向,而采用改进三标度层次分析法(IAHP),再综合考虑多方面专家的意见,可使权重的确定更加客观实际。

2. 区域信息化发展指数

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的定义,区域信息化发展指数应遵循可持续发展思想来构造,力求全面、综合、深入地反映信息系统的内部结构及各要素之间的层次关系,重点突出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计算机与网络、现代通信、多媒体等)及其应用和发展。

信息化发展指标体系综合反映了区域信息化的发展水平及程度,其指标权重及统计方法是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确定的,由3层结构45个具体指标组成,包括国家信息化体系的诸多领域,如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和产业、信息人才以及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共同组成的有机整体,较为完整地覆盖了信息系统的各个方面,所选指标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

区域信息化发展指标体系是由国家信息化要素中反映信息化发展水平的典型指标以及对指标进行加权、排序、综合等各种规定组成,具体数据可通过国家、部门和地区的各类统计报表以及有关单位的抽样统计获取。该指标体系主要应用于国家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纵向比较和地区间的横向比较,绝大部分指标数据来源于现有的统计数据中,个别数据可通过特定调查获得。该指标体系不仅可反映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发展水平,而且可反映信息化各要素之间的平衡发展状况,以及信息化建设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协调一致性。

在该指标体系中,权重的确定原则为:总和为100,以下六大领域的权重大体平衡,在每个领域中,可根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再进行区分。六大领域的权重分配如下:信息资源为18,信息网络为16,信息技术应用为18,信息产业为18,信息人才为14,政策和效果为16。

通过对各信息化指标的统计与分析,可衡量各地区信息化的发展程度,并提高信息化建设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效地指导和促进信息化建设,为研制国家信息化发展计划提供科学、量化的依据。  


3. 区域信息化质量指数

新兴信息系统与传统信息系统可按照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的差别进行划分,并侧重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其开发应用,将信息化要素划分为时间(波动系数)、空间(区位差)、结构(要素比例)和效益质量(经济评价)四种形式,对信息系统的质量进行评价。

信息化质量评价指标的选择原则如下:

●首先,确定信息系统结构。一般而言,按照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将信息系统要素划分为传统与现代两部分,传统信息资源包括报刊、书籍、影视、广播等,现代信息资源主要以网络信息服务和数据库为代表,两者之间的比例关系是衡量信息化质量的重要指标。
●其次,可根据信息化要素的主要指数(如信息人才增长率、信息产业人均效益增长率等)在一定时期内的波动变化规律,对信息化运行质量(如稳定性、持续性等)进行有效评价。
●第三,对信息系统的经济评价。可采用经济模型和统计数字分析信息化要素的经济效益,如投入产出比、信息业劳动生产率等,用于衡量信息系统的集约程度和先进程度。

在信息系统的质量评价中,对信息化空间效益的描述最为特殊,一是由于空间评价本身的复杂性,即不同信息化要素的空间特征不同;二是对信息化空间规律的研究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本文对信息化的空间评价侧重于两方面,一是信息化宏观布局,即分散与集聚效益,在我国信息化发展的初期阶段,空间布局特征应以集聚为主兼顾区域平衡;二是信息化微观配置,即信息产业区的地域空间模式,针对我国不同区域的特征,可划分为不同的发展类型。因此,信息化空间评价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过程。


 图2 各地区信息化质量指数

4. 区域信息化能力指数

与信息化发展评价和质量评价不同,信息化能力评价不仅针对区域信息系统自身,更注重信息化的社会经济文化基础,即信息化的环境系统状况。这是因为,信息化是社会经济的产物,信息化的发展必须依赖周围环境所提供的各种有效支持,尤其是我国尚处于信息化初级阶段,必须兼顾信息经济与传统经济互补共进的双重任务。

信息化发展现状并不能从根本上决定信息化的最终归宿,信息化的初级格局也并非其最终格局。当国家信息化的宏观运行环境基本建立后,由于各地区自然与人文要素的差异,发展状况不一的区域信息化进程,必然引起国家信息化要素的重新排序布局,政策先进、人文环境优良、特色突出的地区会迎头赶上并脱颖而出,而政策保守、结构失衡、布局不合理的地区,即使早期信息化发展具有一定规模,也会在新一轮竞争中逐渐落伍。

信息化能力指标体系的设置,一方面要有综合性,使尽量少的指标既能按单项指标、部门、地区进行统计,又能完成综合评价的任务;另一方面要有可操作性,充分利用现有的统计渠道和统计数据,辅以抽样方法,获得较为准确的结果。

在信息化发展的相关要素中,信息化环境可分为环境质量、基础设施、经济发展、商业金融、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社会稳定、教育科技文化、对外开放以及人口素质等10个方面,分别选取其中的代表指标进行衡量,并根据其作用程度不同赋予不同权重,通过模型运算后即可得到区域信息化环境系统的综合评价。

决定信息系统长远发展的主导因素包括信息化发展指数、信息化质量指数、信息化主要指标发展速度、信息系统持续程度(指信息系统内部支持激励机制),并将通过专家模型系统对区域信息化趋势进行分析模拟的结果,作为指标的补充要素纳入体系之中。结果表明,各地信息化能力指数与发展指数、质量指数存在强一致性,符合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即信息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信息化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具有明显的关联性,信息化发展的先进地区一般也是社会经济发达地区。但反向结论并不成立,即经济发达地区的信息化发展未必领先。信息化发展能力指数仅代表未来的某种可能性,该可能性的最终落实还要依靠对信息化的正确决策和科学实施。

我国地域广阔区情复杂,不同区域间的信息系统要素、环境要素的种类并非完全对应一致,信息经济的发展类型存在显著差异,各地具有当地特色的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势。在评估区域信息化能力时,指标体系中可能存在没有涉及到的特殊性指标。如果将其直接去掉,而不对系统内其他指标的权数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包含特殊性指标较多的区域显然有失公平。因此,对评价指标和权重分配可根据不同经济类型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去掉特殊性指标的同时,可根据该区域的特点及其他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将特殊性指标的相应权数,在其系统范围内加权分摊给其他指标,不能因为指标数值调查困难或其他原因而人为回避。

根据信息化指标体系计算出各区域信息化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各区域按其总指数大小进行排序,比较区域之间信息化水平和信息化能力的前后顺序,以及不同区域之间实施信息化战略的效果。将同区指数进行时间序列的纵向比较,可分析出信息化进程及其规律,体现信息化发展的可持续性。如果信息化水平提高但能力下降,则说明信息化发展缺乏后劲,有演变为不可持续性发展的可能。将各区域指数进行横向比较,可分析出区域之间信息系统及子系统的发展变化情况及相互差距,通过分析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可找出信息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信息化发展的有效措施。

在指标体系中有许多定性指标,其指标本身不含有具体数据。此类指标在量化时,可根据各个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相互比较并采用定性分类的方法进行量化分级,一般可分成“理想”、“较理想”、“一般”、“较差”、“很差”等级别,并分别用9、7、5、3、1来表示;如果通过比较认为,实际级别界于这几种类型之间,则可分别用8、6、4、2来表示,然后再按正向指标的方法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图3 各地区信息化能力指数

5. 区域信息化综合指数

在区域信息化发展指数、区域信息化质量指数、区域信息化能力指数的基础上构造区域信息化综合指数,其根本意义在于综合、全面、长远地分析区域信息化状况,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科学合理地推进信息化进程,促进信息化与社会经济的全面繁荣和持续发展。
 
 

图4 各地区信息化综合指数

通过对区域信息化进行综合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10年来,中国信息产业发展迅速,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但是,中国信息化的实际水平依然较低,信息化作用远未得到充分发挥,不仅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甚至还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信息资源开发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信息化空间分布不平衡、信息人才短缺等诸多问题,对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普及和深化,相关法制规范不够完善,信息交流与共享程度低,信息企业的经营机制缺乏活力,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水平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信息化过程的特殊性,必须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避免重复其在信息化过程中的失误与教训。“十五”期间,中国信息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加快步伐,中国信息化任重而道远。

来源:计算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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