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信息化在美国(李平)

2003-7-29 13:48:21【作者】 畅享网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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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信息化在美国

李平

在美国国内收入局总部的局领导班子中,有一名副局长专职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并兼任首席信息官(CIO)。收入局设有两个专门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门,一个负责业务需求,另一个负责技术开发管理,都接受主管副局长兼首席信息官直接领导,相互协调、配合,统领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最近统计,至2002年底,收入局全部人员100229名,信息技术人员有7772名,信息技术人员占全体人数的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6.7%上升到2002年的7.75%。在经费支出方面,2002年美国国内收入局全部经费支出90.6亿美元,其中信息技术支出占15.8亿美元,信息化建设经费高达17.4%。实际上,从1998年至2002年,信息技术经费占总经费比例一直在17~18%。收入局系统现在硬件设备有150多台大型机,1620余台中型机,10万多台个人计算机,以及3万多台笔记本电脑。这些计算机运行大量供货商提供的软件产品,大体规模达到了万行计算机程序。网络有四个主要广域网,1182个区域网。声讯网每年处理18200万个电话。

收入局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是依照税收法规、税收程序和行政管理组织结构而设计的。例如,有三个不同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支持税收征管工作,因为不同种类纳税人适用不同征收程序,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操作程序。并且,各地的硬件和软件也有所不同,因为不同税务服务中心和地区税务部门,可能获得不同产品,即使同样产品,使用方法也有所细微差别。另外,有许多特别的程序和系统,以适应税法特别的规定,到目前为止有800多次因为税法修改而导致计算机程序的修改。

建设规划

在收入局,税务信息化十分重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建设税务信息化的问题,另一个是如何利用信息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问题。

1998年,美国国会批准了收入局改组革新法案(IRS Restructuring and Reform Act of 1998),收入局经科学应用国际公司(SAIC)策划,由分区域税收管理的大框架组织结构,改革成为了直接面向纳税人税收管理的大框架组织结构。

目前,收入局下属的业务单位按照纳税人类型分为工资和投资收入司、小企业和自我经营企业司、大中型企业司、免税组织和政府实体司等四个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类别纳税人的征收管理。职能单位有犯罪调查司、复议司、纳税人辩护支持服务司等部门。服务单位有纳税服务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等。

随着收入局组织结构改革,业务系统也在变革调整,因此必须更新信息技术系统来适应这种变革更新。况且,信息技术系统已经严重落后,也需要更新和集成。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局制定了耗资100亿美元的信息化建设15年规划,建立一个面向纳税人高效服务,税收征管高效公平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其中10个核心信息管理子系统如下:纳税人服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近期建成)、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图像识别处理系统、小企业稽查管理系统、大企业审计管理系统、综合电子服务系统(战略)、综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税收统计信息系统、综合财务管理系统。

上述各系统中,电子申报系统是近期目标,其具体规划是在2003年前使所有的申报准备工作通过电子手段完成。1999年收入局局长Charles O. Rossotti向国会财政委员会汇报时,称信息技术在推动收入局现代化和完成国会要求在2007年底前实现80%个人电子纳税的目标等方面将起到关键作用,但是收入局需要解决资金、培训和技术问题。该年12月,国会批准从5.06亿美元信息技术资金账户支出3500万美元给美国国内收入局进行技术更新。之后,收入局与计算机科学技术公司(CSC)以及一组顶尖技术专家和咨询顾问签订了一个协议,来管理和协调对IRS核心业务系统的建立,实施税务信息化建设。

2001年,为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建设步伐,收入局设立了新的副局长职位,主管信息化建设,聘请有着信息技术背景的John Reece担任副局长兼任首席信息官,由于John Reece长期在企业工作,有业务和技术整合工作经验,所以被寄予厚望。

截至目前,收入局与以计算机科学技术公司为首的八家公司签订了合同,其中科学应用国际公司(SAIC)提供核心数据库系统的总体框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作,达到卡内基梅隆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三级资格水平;Northrop Grumman 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负责更新图像识别处理系统,该系统从1993年开始已经处理了8.5亿份图像及表格,该公司还将负责以后的程序修改及技术更新。为推进电子申报系统建设,加强纳税人服务系统,收入局加强了网站建设服务,在目前已经十分成功的网页上增加更多的内容,以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例如提供近10年的税表、文献;提供在线表格,纳税人可以直接下载使用;提供纳税人经常性问题及回答,给纳税人指导;充分发挥E-mail功能,给纳税人提供新闻信息。较好的纳税服务,较大地促进了电子申报率的提高,由1998年的20%上升到2002年的35.8%。


建设经验和问题

从美国国内收入局信息化建设及初步成效等来看, 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首先,国会、财政部、收入局等高度重视,是信息化建设成功的关键。收入局信息化建设是联邦政府各部门中最大的项目,国会财政委员会亲自过问方案制定、资金预算及实施情况,并要求按期递交实施情况报告,听取有关汇报。

其次,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系统整合是信息技术实施的前提。工作实践中,随着业务工作的改变,信息技术也必须相应地改变。收入局首先完成了组织结构重组,伴随着业务系统的重新整合工作,继而提出了信息化建设规划。新设立的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在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副局长的领导下,实施组织机构进一步重组工作,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系统整合方案,全面实现面向纳税人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重组工作。

第三,强调利用信息化建设提高为纳税人和其它业务部门的服务功能。收入局一方面加强信息技术部门建设,信息技术人员招聘、培养、使用、福利待遇得到进一步加强,信息建设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对信息建设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有效管理、利用信息资源,给纳税人提供高质、高效服务,给其他税务部门提供高质、高效服务,把其他业务部门当作自己客户对待。

第四,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内部与外部协调配合,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一是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与其它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需求方案;二是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门配合,共同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实施方案;三是收入局与外部各大公司合作,充分发挥公司在业务和技术系统集成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

第五,信息化建设重视战略与战术、远期与近期的关系。收入局充分考虑到信息化建设的困难,制定了十五年长期规划,从近期目标电子申报系统的建设,到远期战略目标综合电子服务系统的建设,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需要一个长时间的过程。为此,收入局选择了电子申报系统、纳税人服务系统作为突破口,争取在几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对于已有的老的信息管理系统,一边继续使用,一边进行技术更新,例如数据库管理系统在新的系统建立并稳定运行之前,将继续使用,并逐渐向新的系统转移数据;对于全新开发系统,将纳入统一的信息化建设大框架,并充分考虑其业务整合性以及技术先进性。

在美国国内收入局,无论从机构、人员,还是经费方面来看,信息化建设工作都是举足轻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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