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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电子政务考察报告广告 瑞典电子政务考察报告
应瑞典司法部的邀请,中国信息协会于2002年10月组团对瑞典电子政务情况进行了考察。在瑞典期间,代表团访问了瑞典司法部、外交部、瑞典公共事务委员会、瑞典社会保险公司联合会、斯德哥尔摩市政府网站,听取了这些机构对瑞典电子政务发展情况的介绍,并与这些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瑞典政府办公自动化建设起步较早,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从1997年起,瑞典政府开始有目标地推进电子政务,5年来成效显著。从考察的情况看,瑞典电子政务有如下几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政府把为企业和居民服务,增加透明度,促进民主化,作为电子政务的第一目标;二是政府门户网站由瑞典司法部统一负责建设,政出一门,标准统一;三是注重信息共享;四是尊重边远地区居民享受信息化的权利,努力缩小数字鸿沟;另一个值得提出的特点是:瑞典政府外围组织如各种委员会、联合会、行业协会在电子政务中发挥的作用非常大,是政府与企业、居民之间联系互动的桥梁。 一、政府把为企业和居民服务,增加透明度,促进民主化,作为电子政务的第一目标
瑞典政府非常重视对社会与公众的服务,他们把为企业和居民服务,增加透明度,促进民主化,作为电子政务的第一目标,1997年电子政务建设之初就提出了4项具体要求:1、公众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得到政府提供的信息;2、所有信息必须是电子的,时间上必须是达到要求的,标准必须是统一的,经济上必须是独立核算的;3、不论是企业还是居民,在向一个公共部门提供信息后,就不必向政府任何部门再次提供信息;4、政府网站对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不能有遗漏,保证企业和居民进入一个政府门户网站就可以得到所有政府信息。根据上述要求,瑞典政府提出电子政务要达到的第一目标就是,要为所有的居民和企业服务,要通过提高透明度和决策方面的公众参与,强化民主意识;任何居民和企业不论身在何地,都能够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信息;为企业和居民的服务应简单易行,节省时间、解决特殊需要,减少处理成本,政府部门必须协调合作实现上述目标。 二、政出一门,政府各类门户网站建设标准统一
瑞典于1997年开始,由瑞典司法部统一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瑞典政府门户网站项目,门户网站的名称为“www.SverigeDirekt.se”(中文直译为“直接联系”或“进入瑞典”)。其基本设计是,1、“www.SverigeDirekt.se”网站实行“一站式”服务,即企业和居民只要进入一个政府门户网站,就可以方便地访问国家各部委、市政机构和各地区的政府网站,获得相应的政府信息;2、网站实行“统一式”管理,由司法部制定统一标准和格式,其他各部委、地方部门及承办机构均按统一标准和格式独立制作自己部门的网页并与“www.SverigeDirekt.se”网站链接;3、网站实行“协议式”信息共享,各建库单位通过鉴定协议,可以共享各类数据库。4、制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标准,以解决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的保密和安全问题;5、考虑到公众的知识差异,不一定都了解政府各部门职能,该门户网站还设计了按政府部门名称、分管事物、电话、传真、办公地点等各种查询渠道,开发了专门为用户服务的个人搜索引擎。 三、信息共享程度高,政府网站对企业和居民应该公开的信息不允许有遗漏;企业或居民向一个公共部门提供信息后,不必再向任何部门提供信息
瑞典电子政务是按照网上信息发布、网上信息服务、网上电子交易和按项目进行功能整合四个步骤逐步实施的。这四个步骤的核心是信息共享。 四、尊重边远地区居民享受信息化的权利,注意缩小数字鸿沟 瑞典是个地形狭长的国家,人口分布很不均匀,北部地区居民稀少,南部地区人口密度很大。政府制定的电子政务战略之一就是让人口稀少地区的居民也能够得到电子政务服务,以缩小数字鸿沟。为此,他们在2000年提出了宽带计划,计划到2005年,瑞典所有的居民都能够使用宽带。他们认为,虽然在北部地区实行宽带计划费时费力,但是,电子政务要达到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发扬民主,让公民和企业能够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信息,这是任何一个公民参与社会的要求。要让瑞典的每个公民都能够享受到电子政务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好处,这对每个人才是公平的。到目前为止,瑞典已经有12%的家庭使用宽带,并计划2005年所有家庭都可以使用宽带互联网。据联合国最新统计资料表明,瑞典在宽带的家庭租用率方面也已经排名世界第三。 五、政府外围组织如各种委员会、联合会、行业协会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联系的桥梁
瑞典电子政务管理与实施方式5年来并非一成不变,刚开始的时候政府电子政务从方案设计到总体建设再到运营维护全部都是由司法部负责,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三个层次:1、项目总体设计由司法部负责;2、具体管理、运营和维护由非政府组织如各种委员会承担;3、设备采购、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完全采用政府采购、项目外包和专业公司托管的市场运作机制。 六、瑞典电子政务建设对我国的几点启示
总结瑞典的电子政务,有5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1、政出一门,统一的电子政务指导标准有效地促进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各部门间的合作与信息共享,规范了国家各部委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上网信息;2、司法部对全国电子政务项目有强有力的协调机制,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不允许分立服务的硬约束,使瑞典电子政务从一开始便打破了路径依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3、不论企业还是居民,在向一个公共部门提供信息后,就不必向政府任何部门再次提供信息,以及各级政府网站对企业和居民应该公开的信息不允许有遗漏的强制性信息共享机制,减少了政府、企业和居民的信息成本,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4、政府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为不论身处偏远地区还是身处繁华城市的所有企业和居民提供电子政务服务的战略,缩小了数字鸿沟,提高了国家整体信息化水平;5、社会中间组织成为联系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一座桥梁——企业向政府提供电子政务技术解决方案时最好的咨询对象和合作者。从而实现了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政府——社会中间组织——企业三赢的局面。 本文原载于新浪科技 如果您希望与本文章的作者或其所在机构,进一步交流,请联系:畅享网 姜小姐 jill.jiang@amt.com.cn | 021-51096826-112 | 在线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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