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德鲁克之二十六:规模极限

2002-8-23 15:54:02【作者】 畅享网 【进入论坛】
本文关键字 德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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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极限
那国毅

  一个公司会大得无法管理吗?对于这个老问题,回答是肯定的。事实上,目前的某些跨国联合大企业或服务机构显然已经过于复杂,濒临能够管理的边缘。

  无法管理的服务机构

  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美国国防部把全美国的军事力量统一起来,或至少使之置于统一指挥之下。结果却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怪物,无法对其进行控制。曾任美国第一任国防部长的詹姆斯·福莱斯特(James Forrester)当时这样评价这次统一进程:“美国军事力量在和平时期的使命就是毁灭国防部。”

  一般而言,当一家医院的病床超过1000张时,就不大好管理了。像纽约市医院那样的有三四千张病床的庞然大物,显然大得难于进行有效管理和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有些服务性的企业,如咨询公司、审计公司和广告公司,也过于庞大,已经大到能够进行管理的限度了。

  在三四十个国家中设有120个办事处并拥有五六千专业人员的大型跨国审计公司是无法进行有效管理的。这类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花费愈来愈多的时间去组织、协调和管理大批的专业人员。这些专业人员中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方式去工作,但又必须严格地达到专业标准。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三四十个国家设有办事处、为多国顾客服务的非常大的管理咨询公司或广告公司。

  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取决于企业高层人员以身作则和了解事情进展的能力。但是,在一个有6000名专业人员分布在许多国家的咨询公司中,高层经理无法以身作则,他们无法直接了解四五百项咨询工作或咨询小组的进展状况。这些咨询小组中的每一个都必须在没有多少监督的情况下从事自己的工作,而且达到高度的专业质量标准。

  因此,为企业服务的公司必须认真地对待企业规模的绝对极限问题。这类公司最好在远没有达到这个界限时就分解为若干个独立而互相竞争的小公司。每一个“子公司”可能会比过于庞大的“母公司”干得更好。

  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中的某个职能部门可能也很容易变得过于庞大,从而无法进行管理或发挥作用。正如为企业服务的公司一样,这些职能部门的成效也取决于少数高级专业人员的能力、知识和注意力。如果一个职能部门过于庞大,那就会削弱这种个人品质,或者使得他们忙于“内部”摩擦,不再能提供服务。

  综上可见,机构有可能过于庞大。如美国国防部、巨型医院、跨国审计公司、联合大企业中的职能部门那样,超越了可以进行管理的限度。但同样地,在联邦分权制可以应用的地方,即使是非常巨大的企业或机构,仍然可以调整到进行管理的限度以内。

  最适度的规模

  因此,企业存在着一个最适度的规模。有些巨型企业可能已经超越了这个最适度,规模再增大,便不再能提高业绩,而只能影响业绩。换句话说,最适度的规模可能远在最大规模以下。那些超过最适度规模的企业最好把自己分解成几家企业。

  最好的例子就是一个世纪以来的美国钢铁公司。它是美国钢铁业界的巨人,但其业绩却一直不如那些规模较小的竞争者。从业绩、利润率或创新性来看,美国钢铁业的最适度规模似乎是亚姆柯钢铁公司、共和钢铁公司或内陆钢铁公司这样的规模。这些的确都是非常大的公司,但其中任何一个的规模都不超过“钢铁巨人”美国钢铁公司的1/3。

  非常大的公司应该经常自行检查,找出那个超出了就不再能获得规模经济利益而只能导致反经济的规模“拐点”。企业管理层应对其委托人负有责任,对其员工、股东、社区负有责任,达到了这个收益递减的“拐点”以后,就不应再继续增大规模,而应仔细考虑如何建立新的独立企业。这种新的独立企业可以继续成长,并重新享受规模经济利益。

  例如,美国强生公司长期以来的政策是,一旦任何一种新产品或新市场达到相当的规模以后,就建立一家“新公司”。它用这种方法使其各个业务单位规模较小而便于管理。而它自己则成长为一个真正大型的跨国公司,进入“生产率最高和盈利最多的公司”之列。

  相对于环境的规模极限

  从根本上说,一个企业规模过大的主要问题不在于内部,不在于是否能进行管理,而在于它同环境的关系。

  任何一家公司,只要由于其规模的缘故而影响了它的自由行动,不再能为公司、股东、员工的利益而做生意或做决策,那么,它的规模就太大了。如果一家公司由于对社区的考虑、担心社区的反应而被迫做不恰当的事,做那些管理层明知将有损于企业的事,那么,它的规模就太大了。

  比如通用汽车公司。从内部来讲,通用汽车公司显然是可以出色地进行管理的。但是,自20世纪20年代它占有了美国汽车市场总额的一半或一半以上之后,公司管理当局知道,它已不能再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了。否则,就会碰到反垄断法的问题。因此,通用汽车公司把低档车市场让给了外国进口汽车,而集中力量于中档市场和高档市场。

  而到了70年代初期,外资汽车公司成了底特律各汽车公司的一种强大挑战,甚至威胁到美国的收支平衡和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开始是德国的大众汽车,以后是日本汽车,纷纷占领了美国汽车市场的许多部分。美国汽车业界试图反攻,却已极为困难了。

  早在40年代,通用汽车公司总部某些年轻的参谋人员曾认真地讨论过把雪佛兰事业部分出来成立一个独立的公司。其实,雪佛兰事业部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企业,占有美国汽车市场份额的1/4左右,比福特汽车公司或克莱斯勒汽车公司的市场份额还要大。但是,通用汽车公司当时的高层管理骄傲自大,他们甚至认为,即使提一句“把雪佛兰事业部分出去”之类的话,也是一种公然的背叛。

  还有一些公司,虽然比通用汽车公司小得多,但对它们的社区来讲,还是太大了。由于受到社区关系的限制,公司管理层明明知道为了企业的利益应该做某些事情,却不得不放弃。这种公司的典型也许是规模相当小的公司,但它们却是某一地区占统治地位的雇主,相对于所处的环境,其相对规模依然太大了。

  任何公司一旦成为它所在社区的主要依靠,它的规模就太大了。它只有两种选择,或者成为当地社区的“父母”,并接管其福利、文化生活以及社区组织;或者成为一个“恶霸”、暴君和专制者。而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却是模糊不清的,昨天的恩人很快就变成了今天的恶霸。企业往往已经没有行动的自由。如果它还是坚持在社区中扩展,将使得企业的利益和社区的利益均受到影响。一个社区只依赖一家公司,从公司和社区两方面来看都是不健全的。

  一个公司也可能对于某种经济来讲,规模过大。日本和法国政府都鼓励本国的公司合并,如钢铁公司和化学工业公司,以便在世界经济中进行竞争并对抗其他的跨国公司。其结果是,合并后的公司在世界经济平等竞争中具有了足够大的规模,而对于它们本国的经济来说,规模却太大了。有如此多的就业职位依赖于它们,以致于政府根本经不起听任这些公司消失或缩小规模。但是,任何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迟早都要经历一段困难时期。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法国政府或日本政府别无其他选择,只有予以资助,并最终接管这些由它们自己的政策制造出来的产物。这当然不会拯救这些公司,只会把一个经济问题转化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其罪魁祸首就是政府的骄傲自大。

  一个企业,无论是对于其市场或关键活动来说规模过小,或者对于其环境、社区或经济来说规模过大,都是规模不当。而这个麻烦的问题不会自行解决,它需要人们具有勇气和正直的品格,付出艰苦的思考和有力的行动。
 
----引自《IT经理世界》2002年第6期,作者是我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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