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能否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后起之秀?
邹奕萍
2001年对于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来说可谓是不平静的一年。关于电子商务的“坏消息”接连不断,不少网站经营困难,甚至倒闭或关门了事;一些在运营的网站日子难过,“苦不堪言”;不少网络业界的知名人士和创业者接连“下岗”;MY8848网站拖欠供货商货款险些关门,所有这些都打击了业内人士对B2C的信心。两年前还对电子商务趋之若鹜的风险投资商现在对网站和电子商务谈虎色变,避之惟恐不及,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陷入了一片尴尬境地。
近日,中国C2C电子商务市场上传出令人振奋的新信息,国内著名的C2C电子商务网站易趣与美国eBay公司于2002年3月18日宣布,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中国电子商务的未来。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eBay将投资3000万美元现金,获得易趣33%的股份,并借此进入了中国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市场,而易趣也将借助eBay的资金与丰富经验,进一步加强其在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领先地位。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并不如意
追溯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可从1999年开始,应该说电子商务从1999年起步,2000年高速发展,到2001年陷入一片萧瑟声中为止,中国的电子商务已迅速崛起。B2C、B2B、C2C等有关电子商务的模式纷纷涌现,各种购物网站、拍卖网站、商务贸易网站涌入人们的视野,众多的信息技术企业、生产流通企业纷纷开展电子商务。然而,炒过模式概念,吸引过“注意力”之后,缺乏务实基础的各种商务网站也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而陷入困境。以中国高新技术较为集中的北京中关村为例,在2001年373家电子商务公司中有96.7%处于亏损状态,不能赢利的现状使得风险投资商们纷纷止住了脚步,缩小了投资范围。许多中小电子商务公司倒闭,中国的电子商务在网站裁员、CEO下岗的叫喝声中艰难前进。
随后,中国名噪一时的购物网站“时代珠峰”My8848网站因拖欠供货商和消费者货款高达620多万元而人去网空,虽然随后My8848网在首页出了公告表示愿意认真履行还款义务。但是此事件已打击了中国消费者对网上购物的信心。但更难以挥去的是这使刚起步三年多、基础本来就不够扎实的中国电子商务受到更为不利的影响,其引发的信任危机不可避免地会使B2C电子商务雪上加霜。因此my8848事件留给人们更多的是反思,到底哪种模式适合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中国应该如何发展电子商务等。
除此之外,原本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网络安全问题、网络支付问题、社会商业信用等问题也因未完善而一直在困扰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壮大。既没有扎实基础又缺乏各种有利的客观因素,中国的电子商务并没有像风险投资商们预想的那样一路走好。
C2C模式探讨
C2C并不是什么新的电子商务模式,同B2B、B2C一样,都是电子商务的几种构成成份之一。不同的是C2C是用户对用户的模式,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C2C在国内形成的直接刺激因素是:eBay开业一年实现盈利,1998年它的净利润已经达到240万美元,同年9月eBay就在纳斯达克上市(当时股价为18美元),股价曾一度攀升至200美元以上。在当时“从美国复制”的风潮下,中国也兴起了许多类似eBay的拍卖网站如易趣、雅宝、酷必得等C2C商务网站。那么C2C赢利前景怎样?
从理论上来说,C2C模式是最能够体现互联网的精神和优势的,数量巨大、地域不同、时间不一的买方和同样规模的卖方通过一个平台找到合适的对家进行交易,在传统领域要实现这样大工程几乎是不可想像。同传统的二手市场相比,它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节约了大量的市场沟通成本,其价值是显而易见的。
从实际操作来说,C2C具有两方面可操作性。
首先,C2C能够为用户带来真正的实惠。
C2C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的消费交易方式。过去,卖方往往具有决定商品价格的绝对权力,而消费者的议价空间非常有限;拍卖网站的出现,则使得消费者也有决定产品价格的权力,并且可以通过消费者相互之间的竞价结果,让价格更有弹性。因此,通过这种网上竞拍,消费者在掌握了议价的主动权后,其获得的实惠自然不用说。
其次,C2C能够吸引用户。
打折永远是吸引消费者的制胜良方。由于拍卖网站上经常有商品打折,对于注重实惠的中国消费者来说,这种网站无疑能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对于有明确目标的消费者(用户),他们会受利益的驱动而频繁光顾C2C;而那些没有明确目标的消费者(用户),他们会为了享受购物过程中的乐趣而流连于C2C。如今C2C网站上已经存在不少这样的用户。他们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消费目标,他们花大量时间在C2C网站上游荡只是为了看看有什么新奇的商品,有什么商品特别便宜,对于他们而言,这是一种很特别的休闲方式。因此,从吸引“注意力”的能力来说,C2C的确是一种能吸引“眼球”的商务模式。
无论从理论推测还是实际运作上,C2C都是个能带来赢利的商务模式。
那么,C2C电子商务是否适合中国呢?
虽然与众多网站一样有着可观的赢利前景,但从国内的各种环境来看,在短期内直接从C2C本身获得收入难度很大,以下是几大制约因素:
首先,国内消费水平低下、居民消费观念差异导致的二手物品贫乏。
EBAY的成功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美国具备了很高的消费水平,多年的信用消费使社会积累了大量的物质。美国人生性随意,经常更换居所,每次迁移都会有大量的物品就地转让;同时耐用消费品的更新速度极快,二手物品来源非常丰富。国内的情况实在不容乐观,人均收入只有美国的五十分之一。家庭物品积累不足,特别是适应现代生活可满足网民需求的物品不足;二手物品的可利用性不高,目前家庭积累的物品大多是80年代以及90年代中期经济高速发展时期购买的,已经不再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同时观念上的差异也限制了二手物品的规模,对于一些购买时间不长的物品,即使已经不太适合自己的家庭需要,很多人也不愿意转让。
另一方面,国内很严重的一个现象是旧货与全新商品的价格差异不大,往往还不到一倍,二手物品没有价格优势,人们更愿意买全新物品。缺乏足够的二手物品来源,对C2C成长的限制是致命的,如果没有大量的物品在网站上成交,那么实现规模收益只会是海市蜃楼。不能实现规模受益,网站如何生存?
其次,支付手段过于单一。
目前,从网站上的交易来看,B2C只有不到20%是通过网上支付实现的,货到付款几乎占据80%以上。这是受国内大环境限制的,目前国内信用卡用户相当有限,网上信用支付帐号的限制条件更为复杂和苛刻,这造成有网上支付能力的用户过少。同时目前国内的金融结算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电子商务的要求,安全性不够,没有完备的认证体系,无法消除用户对交易安全性的顾虑。而C2C的网上支付比例就更低了,目前而言买卖双方通过网下直接面对面交易是主流,网站根本无法对交易进行控制。如果说通过网上支付进行交易,网站收取交易佣金不存在太多的障碍的话,从网下交易中收取佣金的可能性就不太了。
再次,二手货的质量很难保证,通过第三方配送的前提是双方对物品情况的充分沟通,B2C至少有网站的信誉保证,可有多少人会对没有亲眼所见的旧货放心呢,仅仅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沟通是远远不够的。虽然现在配送公司(或者说网站)对物品提供一定的保证,其方式是把货款扣留一段时间,如果买家对物品没有异议,才把货款提供给对方。可这不足以打消买家的疑虑。出现质量问题会给买卖双方带来很大的不便。所以更多的人会选择直接交易。
还有,缺乏相关法律的制约和保障,C2C同样有许多弊病。根据美国消费者联盟所成立的“网络诈骗监视会”在2000年2月发布的资料显示:1999年收到的消费者抱怨投诉书中,在线拍卖以占87%而高居榜首,平均每位消费者损失近293美元。而美国最大的网上拍卖公司eBay也表示,在其每二万五千件交易中就会发生一起诈骗案件。网络诈骗在C2C方面已经到了比较严重的地步。除此之外,法律的漏洞同样也可能使C2C成为一个极为便利的销赃场所。
从以上几点来看,C2C的发展并不乐观。但是分析问题并不是要否定它,只不过是提醒问题的存在。过去人们总是热衷于炒作各种电子商务模式的优劣,但空炒概念已经使中国电子商务的先行者们尝到了教训。B2B、B2C、C2C到底谁好?适合自已的就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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