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间接与衍生就业广告 3.3 间接与衍生就业软件业创造的就业机会并非止于下游的分销渠道。在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上,向软件业提供产品与服务会创造出上游的就业机会。这包括与市场研究、技术研究、翻译和本地化服务、生产和原料供应(如软盘、光盘、印刷品、包装等)有关的就业以及大量从事广告、营销及其它有关的就业。软件出版商、原始设备制造商、分销商、经销商以及服务提供商也购买商业服务,从附加的信息技术采购到会计、法律咨询等的专业服务、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以及建筑与基础设施服务等。我们对上游工作机会的估计还包括由相关的公共部门员工的家庭采购而产生的大量就业机会。 我们对由软件销售上交税收所承担的公共部门的工资总额做了估计,确定了由与此相关的家庭支出所创造的私营部门的就业机会。换句话说,上游就业机会包括由软件业和上下游部门上交税收所承担的公共部门的相关就业机会。随着软件市场的增长,上游就业机会也会增长。许多供应物品(如包装用品和文件)的数量会与软件包的销量成正比地增加。市场的增长还会容纳更大力度的营销支持,从而在广告之类的行业中生成更多的服务性工作。我们估计1997年软件业在中国创造了20,037个上游工作机会。到2001年,即使假定就业机会的增长率仅为市场增长率的一半,也会新增13,804个工作机会,使上游工作机会总计达到33,841个。在以上的计算中,有一类就业统计数字尚未考虑进去。我们没有计算在终端用户组织内从事软件采购和支持的人员的数量。比方说,企业内部的某部门可能会编写软件程序、定制或安装新的软件包、给用户提供培训和编写系统技术标准。概括地说,这些部门提供一系列原本需要从市场购买的服务。许多此类工作机会的产生,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软件出版商对于尖端软件产品的不断投资和开发。但由于这部分统计数字仅存在于与终端用户的有关统计资料中,因此很难得到精确的统计数字,所以在本报告中我们只能采取保守的估计。尽管如此,我们仍将这部分统计数字视为软件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一个重要来源。根据国际数据公司的统计,终端用户组织用于信息技术的内部投入,已从1992年的3.14亿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5.57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2.1%。这部分开支的绝大部分用于工资的支付,相关工作机会大约以整个组织内部信息技术产品投入的增长速率而增长。综述之,1997年软件出版商和开发商直接雇佣了32,810人,并带来了8,499个下游工作机会和20,037个上游工作机会,总共创造了61,346个工作机会。根据保守的假设,即就业机会按照软件销售的预测增长速率的一半进行增长,到2001年,直接和间接的新增工作机会为42,263个,总计103,609个工作机会。以上数字并没有包括由于软件非法盗版的减少所带来的潜在就业的增长。关于盗版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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